【作者】万学伟律师、卢金阳律师
【来源】微信公众号“万学伟律师团队”
阅卷是刑事辩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中辩方与控方实现信息对等帮助刑事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情况的重要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了阅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如果将刑事辩护工作比作平地起高楼,那么阅卷工作就是高楼的地基,细致阅卷工作是做好刑事辩护的基础。阅卷需要时间的保障,在阅卷的过程中要抓住案件的重点问题,分析、比对证据,发现问题,找出辩护的焦点。这就意味着如果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那在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要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提交手续要求阅卷;如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介入案件,要在介入案件后及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手续进行阅卷,了解案件的情况和侦办进展。本系列原创文章通过七个维度浅谈一下对阅卷实务工作的理解,本文来讲最后一个维度专题分析的制作:
七、专题分析的制作
阅卷笔录制作完成后,还需要通读阅卷笔录,整理整个卷宗思路,根据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中侦查或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开始做案件的专题分析。结合阅卷笔录中的全部在案证据,找出能够印证或者相反证据的案件事实。
专题分析是在阅卷笔录的基础上,对案件当中的被指控的事实以及案件焦点问题进行纵向、横向多维度的比对,对起诉书或起诉意见书中指控的具体问题不断进行拆分与组合,以发现证据及指控事实中存在的问题。
专题分析包括基本案情和核心内容,在制作专题分析的过程中,要总结和体现。其中基本案情包括被告人身份、犯罪事实、指控罪名、被告人辩解等相关基本信息。据以定罪处罚的核心内容包括据以定罪量刑的情节;言词证据的前后矛盾之处;犯罪的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及结果等内容。
在专题分析中,根据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结合在案证据,进行针对性分析,抽丝剥茧,将阅卷笔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摘录,为后续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做类案检索,书写辩护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
(完)
点击以下链接阅读《刑事辩护阅卷实务》原创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