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警方和消防疑似在水泥块中挖出尸体”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持续引发关注。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升级,安徽“水泥封尸”案浮出水面,震惊全国。
随后,安徽阜阳警方正式通报了“水泥封尸”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俩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将朋友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河内。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安徽“水泥封尸”案可以说是骇人听闻,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水泥封尸”案凶手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嫌疑人杀人后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试图藏尸掩盖真相,说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加重处罚,死刑处罚的可能性很高。
而犯罪嫌疑人杀人后,“水泥封尸”这一行为属于掩饰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的后续,一般不会单独定罪。
其次,如果本案还有其他人参与共同杀人并抛尸,那么参与人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如果其他参与人没有参与杀人,只是后续协助抛尸,可能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