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韩爽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某女子遭遇感情骗子,对方以投资名义诱导其通过多个平台借款,随后携款潜逃。女子孤立无助,经济困难,没有还款能力,前来咨询律师。那么这种情况下,其还需要还款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简单来说,“套路贷”就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网贷都属于“套路贷”,但其实这个不是绝对的。目前,很多网贷平台也是正规的平台公司,他们具有网络贷款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资质。如果没有按时归还借款和利息,网贷公司采用电话方式向借款人进行催收、发送律师函等都属于合法的催收手段。反之,如果借款公司被认定属于“套路贷”,那么其本金就属于公司的违法犯罪工具,利息则属于违法所得。在这种情况下,本金和利息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不需要归还。
如果是正规的网贷平台公司,或者不能证明与“套路贷”公司存在“套路行为”,那么,仍然还是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没有按时归还,就有可能会被贷款公司起诉。
“套路贷”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旦陷入,后果严重。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谨慎借贷;若不幸遭遇“套路贷”,应及时收集证据、报警处理,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助,尽最大可能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