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曹仁杰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今,随着智能监控设备的普及,许多人出于安全的考虑,会在自家门上安装摄像头或者可视门铃等监控设备,然而,由此也引发过很多对他人隐私权保护的争议与纠纷。那么,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因此,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核心要素是要看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如果拍摄范围及内容没有涉及特定少数人的信息,不具有私密性,通常难以认定涉及他人隐私;反之,如果拍摄到他人的住所门口,并且可以随时记录其人员日常进出的情况,以及他人的私人习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隐私的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
在自家门前安装摄像头是出于保护自身安全的目的,但还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超出合理的限度,否则可能会因拍摄范围、方式不当而侵犯他人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