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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模具合同纠纷案终落槌
袁占森、陈茂莉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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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所袁占森律师与陈茂莉律师代理的一起模具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不懈努力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值得关注的是,委托人公司在经历前期诉讼挫折后,转而委托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袁占森律师与陈茂莉律师接手案件,在一审不利的情况下,两位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准备以及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在二审中获得发回重审机会,并在对方反诉及重审一审中取得巨大胜利,为委托人挽回230余万货款。


一、案件背景

2015年4月,委托人公司与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签订《模具开发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公司为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设计、制造模具,合同总价分别为148万元与270万元。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付款进度、模具交付与验收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委托人公司已按约交付大部分模具并生产万余件零件,但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却以模具存在质量问题、未完成全部交付、未通过正式验收为由,反诉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两百余万元。


二、诉讼历程

1.模具是否验收合格?

我所律师凭借多年大型企业工作经验,向法院提出,虽然双方未签署正式的预验收或终验收报告,但对方公司在收到模具后长达七八年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且实际使用了相关模具生产产品,应视为已默示验收合格。而对方公司提交的关于2015年至2017年间的整改沟通邮件,仅能说明整改过程中的问题,不能证明最终交付的模具不合格。


2.企业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享有相关合同解除权。任意解除权,定作人仅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享有任意解除权。本案模具已制作完成,故不适用。约定解除权,合同约定延期交付超60天可解除。但对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付款且不断进行设计变更,导致交货延期。故解除条件不成就。法定解除权,无证据表明委托人公司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法定解除权亦不成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团队经过多轮法律论证,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诉讼请求。


3.发回重审关键

在原审二审中,我所律师凭借完整证据链,清晰有力地论证,申请证人出庭等举措,成功证明本案原一审中涉及的49万余元货款为其他合同货款,非涉案合同。终获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对应付款项的具体构成与金额等基本事实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核查。

发回重审绝非简单的程序回流,而是意味着诉讼双方,将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展开更系统、更深入的事实梳理与证据博弈。


三、案件结果

最终历时一年多时间,在河北省霸州市法院的主持下,结束了这场长达八年的模具合同纠纷。凭借我所律师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以及扎实的专业素养,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两百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四、案件总结

本案的判决结果,从表面看是余款给付和剩余模具给付的对等交付。然而,在法官落槌定音的瞬间,其所确认与折射的,远不止一笔拖欠数年的债务清偿。而体现在司法对商业事实的尊重。本案的胜诉,不仅是为委托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更是专业律师的介入与系统谋划,能够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中,找到逆转的关键支点,将法律规定的权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胜诉成果。

最终的判决就像一面镜子,照见的不仅是两家公司的得失,更是所有市场主体在复杂合作中的共同课题:如何通过严谨的契约管理与专业的法律护航,让商业的齿轮在信任与规则的轨道上平稳运行,而非陷入代价高昂的纠纷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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