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创作者】李晨律师
【视频发布于】抖音/视频号“东方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迅速发展,共享单车成为城市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一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也随之出现,擅自占用、恶意破坏车锁、涂抹二维码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还可能触犯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若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若多辆共享单车被集中破坏,或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构成“其他严重情节”,行为人将面临追究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行为人擅自占用共享单车,如通过破坏锁具、涂抹遮挡二维码等方式,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且单车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还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实际案例中,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往往伴随着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根据最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共享单车的普及便利了市民出行,是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当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与公共秩序,打造文明、安全的社会共享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