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青岛啤酒厂小便事件”,当事人除行政拘留外,还会面临其他法律责任吗?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2023-11-08
分享

近日,“青岛啤酒厂小便事件”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大家纷纷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表示谴责。青岛平度市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经过调查后,对结果发布了调查处置通报。在麦芽车厢内小便的装卸工人具有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并第一时间将涉及的麦芽全部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

这起事件发生在山东青岛啤酒三厂。在抖音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名工人爬进装运麦芽原料的车厢内小便,完全无视食品安全问题,行为非常恶劣。后经调查得知,在之前卸货过程中,该名工人与货车司机因挪车问题发生口角,才发生了这一恶劣行径。

官方在该起事件的通报中对相关人员的处罚情况做了介绍,崔某某具有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那么问题就来了,该名违法的工人除了行政拘留外,还有可能会面临其他法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这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讲,给予行政处罚并不等于免除刑事处罚。如果某些行为构成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后仍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官方通报中也说明了,其已经具有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一项刑事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达到三次;聚集三人以上公然损毁、破坏公私财物;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上述情节其中任何一项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因此,该名违法工人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可能根据其故意毁坏财物的情节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来确定其是否会面临刑事责任。


热门文章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成立40周年庆典 暨“携手东方 筑梦未来”志愿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圆满举行
2021-10-12
东方律师事务所成立40周年庆典视频
2021-10-12
普法小贴士 | 日料店推“防辐射”套餐引众怒,真有用还是割韭菜?
2023-08-31
李佳琦怒怼网友翻车,网络直播购物中,消费者该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2023-09-13
娱乐圈再曝偷逃税,袁冰妍被罚297万,任何人无视法律必受严惩!
2023-09-19
女子高铁拒绝换座遭殴打,都触犯了哪些法律?
2023-09-21
女子让司机开50公里免费送还手机,究竟合不合理?
2023-11-15
女明星演唱会发表“河南人爱骗人”言论引争议,是否涉嫌违法?
2023-12-13
“给住院婆婆吃泡面”事件迎来反转,女子摆拍视频被封停账号拘留5日,您怎么看?
2023-12-20
“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方被判3年,强奸罪的成立应该如何认定?
2023-12-27
“北京某公司女高管叫嚣违法裁员”引众怒,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2024-01-10
“济南一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引爆舆论,案件已提级办理,涉事学生是不是正当防卫?
2024-04-16

电话:400-081-6699

邮箱:dongfang@df1981.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戊28号

官方公众号

©2021 东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京ICP备16005273号-2
法律咨询
400-081-6699
其它咨询
010—63330000
返回顶部